1.肚脐已完全愈合,婴儿的体重不低于4千克(皮下脂肪组织可御寒,无发热寒战!),且年龄介于6~12周之间。德国运动医学联盟(DSAB)建议在婴儿有能力控制头部时开课。
2.婴儿第一次与水亲密接触应该发生在家里的浴盆、淋浴间或儿童戏水池内,孩子们可以在安静可控的环境里,获取积极正面的经验。
3.毫无疑问,患有传染性或急性疾病(发烧、耳炎、感冒、肠胃炎、典型儿童疾病)的孩子是不能参加游泳课的。原则上,如果皮肤有伤口或患有传染性皮肤病,也不应下水。这同样适用于参加游泳的成年人。
4. 饭后应至少休息一个小时。游泳课应尽可能根据儿童的日常作息习惯进行调整。但是要知道,所谓的作息习惯在婴儿最初几个月里每天都在变化,因此只要有规律地加以重复,并保持心情舒畅,那么婴儿对这种调整一般来说都很容 易适应。如果您是残障儿童的家长,千万不要对儿科医生的忠告掉以轻心,无论是否支持婴儿游泳,他们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
5.在婴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缺陷或癫痫病等特殊情况下,家长有必要与孩子的主治儿科医生和其他专科医生进行交流,因为这样的婴儿在潜水时可能会发生特别的危险。家长必须有足够把握应付自己的孩子并解决他们特有的问题,必要时应将孩子的情况详细告知课程教练,因为课程教练可能对某些问题没有经验。